預防溺水安全事故報告制度
預防溺水安全事故報告制度
為了進一步落實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方針,保障師生生命安全,杜絕溺水事故發(fā)生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成立溺水事故預防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:
組長:校長
副組長:德育主任
組員:翰林實驗各班班主任
二、成立溺水事故應急救援小組:
組長:宋棉芳
成員:齊麗 張小紅(負責防溺水資料收集與整理)
三、預防與教育相結合
1、充分利用櫥窗,黑板報,校園廣播,集會,班會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禁止學生下河水塘游泳、洗澡的危險性宣傳工作。
2、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,要求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,禁止學生私自下河、水庫、池塘游泳、戲水。
3、做好假期學生家長,學生的思想動員宣傳工作。
四、應急報告
1、一旦意外事故發(fā)生,第一責任人組長必須親臨現(xiàn)場,第一時間向中心校報告,親自組織指揮搶救,把傷害事故控制到最低限度,選派會游泳的教師,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搶救溺水者。
2、向上級領導打電話救助,撥打120向醫(yī)院救助,呼喊當?shù)厥煜さ匦魏退缘闹苓吶罕娋戎栌盟洗驌乒ぞ呔戎?/span>
3、校醫(yī)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(xiàn)場,給溺水者做人工呼吸,盡量救醒溺水者,減少傷亡程度。
4、盡快把溺水者轉移到附近的醫(yī)院救治。
5、如果發(fā)現(xiàn)溺水者死亡,必須馬上如實地向中心校(教育局)報告死亡人數(shù),請示有關部門做事故后處理。